相关医疗机构及药品企业:
依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5〕18号)要求,现就规范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中选结果落地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中选药品统一纳入“2025中药饮片联盟集采”项目,执行“中选价”、分配“采购量”,规范网上集中采购,请相关企业及时遴选配送、建立网上配送关系。请相关医疗机构及时确认配送关系,做好医院用药目录的调整及网采工作的有序衔接。
二、医疗机构及企业可进入我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中药配方颗粒/中药饮片”项目,执行“医疗机构遴选中药饮片目录->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设置配送企业->配送企业确认”流程,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见附件1)。
三、未在我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注册的生产企业(名单见附件2),请尽快发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至中心邮箱(ahyycg@126.com)申领账号,邮件标题为“申请中药饮片中选企业账号+企业名称”,中心后期通过邮箱反馈账号信息。已注册的企业沿用原有账号登录药品交易系统、无需重复注册。
四、本次集采中选结果自2025年7月31日执行。其他相关事宜参见《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