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集采药品中选企业:
为进一步扩大药品集采政策覆盖面,提升群众用药可及性和便捷度,我省拟在全省范围开展集采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进民营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以下简称“三进”)工作。请有意向的中选企业(仅限我省在执行国采和国采接续中选批次)确定自愿参加集采药品“三进”工作的药品名单,填报《参加安徽省“三进”集采药品明细表》,于2025年7月2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电子版(含明细表excel版)反馈至我局省医药采购中心中心指定邮箱ahdlcg@126.com。
附件:参加安徽省“三进”集采药品明细表.docx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