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全省药品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上半年药品质量风险分析研判会精神,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日前下发通知,就进一步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扎实推进药械流通环节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作出要求。
明确目标,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落实重大风险研判机制,用好现场检查手段,深入排查、精准识别风险点,研判风险等级,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精准施策、逐一清理、不留盲区。
落实责任,持续强化疫情防控药械产品流通环节监管。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依职责加强疫苗流通环节、疫情防控药械、零售药店等领域的监管,加大对辖区内疫苗配送企业、疾控机构、接种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零售药店药械品种抽查以及索证索票、贮存条件、处方药分类管理等方面检查巡查。
聚焦重点,持续推动专项检查工作走深走实。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以“四个最严”监管要求为根本,坚持问题导向、风险管控,强化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切实通过各类专项检查,督促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达到消除流通环节药械质量安全风险的治理效果。
严查重处,持续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坚持检查和稽查相结合,强化行刑衔接、部门对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与公安、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联合检查和信息通报机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一查到底,对违法行为坚决处罚到人。(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