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18个大品种,开始带量采购
1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发布《“八省二区”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关于发布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NMG-YP2022-1)的公告》。
本次八省二区带量采购由内蒙古牵头,针对烟酰胺注射剂、肌氨肽苷注射剂等在内的18个大品种26个品规进行采购,同时对不同药品首年约定采购量基数做出了规定。
根据公告,2022年3月22日,现场将会公开申报信息——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药品参与带量采购的省份不尽相同。例如,二羟丙茶碱注射剂(0.25g(包括2ml:0.25g))、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口服散剂仅有蒙、辽、吉、 黑、川、黔、 藏、青八省(区)参与。
八省二区联盟带量采购已经进行到了第三批,回看八省二区整个带量采购的进程可以发现:
第一批由四川省牵头,为“六省二区”联盟带量采购,参与省份有辽宁、吉林、黑龙江、四川、海南、山西、西藏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采购品种17个;
第二批由黑龙江牵头,在第一批参与带量采购的省份上增加了青海和贵州,21个品种进入集采。
本次八省二区集采纳入了18个大品种,其中16个为注射剂。从各省际联盟带量采购的品种来看,注射剂数量不断增加,已经成为联盟带量采购的主力军。
近半年多以来,八省二区带量采购规则不断变化。如今来看,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
02 规则有哪些不同?
一、采购量(各联盟省份首年约定采购量规则不同)
中选企业数为1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60%;中选企业数为2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70%。
其中,头孢噻肟钠注射剂、头孢唑肟钠注射剂、头孢哌酮钠注射剂、吸入用乙酰半胱氨酸,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50%。
复方骨肽注射液、头孢哌酮钠注射剂、肌氨肽苷注射剂,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青海省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30%。
二、采购周期与国采(依据中选企业进行区分)
采购周期内,本次集中带量采购与国家集采中选药品重叠时:
(1)中选企业相同的,联盟省份按照低的中选价格执行;
(2)中选企业不同的,联盟省份第一年执行联盟采购中选结果,第二年续约执行国家中选结果。
三、申报资格(4倍采购量规定上线)
在企业品种申报资格方面规定,申报药品年产能必须达到本次约定采购量4倍(含)以上,以保证约定采购量的超过部分能得以按时供应。同时,企业必须承诺保证药品质量和按时足额供应。
企业明确申报资格后进行申报,不同药品的采购量以及周期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规定。省际联盟带量采购因为多省份的共同参与,采购量以及药品的降价力度往往比某个省单独开展力度更大,所以吸引的企业也会更多。
在此基础上,如何保证药品中选也是企业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03 企业如何才能中选?
一、拟中选企业确定方式
制图:赛柏蓝
(1)申报药品分为A、B两组,其中:
A 组:原研药品、参比制剂及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
B 组:A 组以外的其他药品。
值得注意的是,A组虽然看似稍微简单,但对于原研药品、参比制剂及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这三项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符合认定材料的才能进入。
(2)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方式为对企业报价(按照单位可比价计算)、 医疗机构认可度和采购数量进行综合评价,总分 100 分。
三项分值相加为综合评价得分,综合评价得分最高的为拟中选企业。
二、中标
独家:同规格同分组内中最多产生 1 家中选企业。
企业确定中选后,不同药品所在分组的采购量也大不相同,不过价格依旧是影响分配的重要因素之一,具体来看:
制图:赛柏蓝
04 品种扩增,实现以量换价
在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已经明确决定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今年年底,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在每个省合计达到350个以上。
2022年1月14日,河北省医保局微信公众平台发文明确,集采改革“无禁区”,范围继续扩大。
赛柏蓝不完全统计,全国各地已经开展了15个以上的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一些省份还同时组织了多个省际联盟——例如,广东省在2021年积极牵头,参与广东联盟、广东中成药联盟、广东阿莫西林等45个药品联盟、广东头孢氨苄药品联盟等。
业内人士认为,省际联盟越来越受欢迎,未来随着有更多省际联盟的出现,其有望成为集采的主流方式之一。
随着省际联盟数量的增加,带量采购的品种数量也在不断扩增。天风证券在一份研报中分析,对于部分品类有较大拓展空间的产品,如中标价格尚可,企业可以实现以量换价,从而实现整体利润的增加。
目前来看,国家各项政策正在鼓励省或者省际联盟的开展,一些省份也发布了常态化制度化带量采购实施方案。
药品带量采购不断加速,对于企业而言,只有顺应趋势加入才能获得更多市场。同时,在带量采购品种数量不断增加,范围不断延伸的情况下,相关医药代表也要做好充足准备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