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安徽省商务厅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皖商办信函〔2021]340号)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申报、评审、公示等流程,确定了安徽华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2020-2021年度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1月6日,安徽省商务厅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皖商办信函〔2021]340号)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申报、评审、公示等流程,确定了安徽华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2020-2021年度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