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告称,倍特药业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月4日提交了《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成倍药字[2021]475号)和《关于撤回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华泰联合字[2021]571号),主动要求撤回注册申请文件。
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终止其发行注册程序。
招股书显示,倍特药业主要从事高端仿制药、创新药、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在销产品品规超过 140 个,涵盖抗感染、生殖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和造血系统等多个细分领域。